市口岸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提升宁波口岸中介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促进宁波市口岸服务业市场发展,决定评选宁波市50强口岸服务企业,现将《宁波市口岸服务业50强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口岸协调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宁波市口岸服务业50强评选办法
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提升宁波口岸服务业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1〕1号)文件精神,推动宁波市口岸服务业市场发展,提高口岸整体竞争力,决定评选宁波市50强口岸服务企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口岸服务业50强评选是以建立“诚信、和谐、文明”口岸为目标,以“标杆引领,带动发展”为根本,对口岸服务企业的经营实力、服务水平、诚信状况、社会责任以及发展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企业的业务性质分类和综合评估分值的高低,按照排名确定50强企业。通过评选,强化口岸企业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和品牌经营的理念,提升企业经营服务水平,扩大优秀企业在业界的作用力及影响力,积极营造有利于口岸服务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不断提高宁波口岸综合竞争力。
第三条 评选原则
口岸服务业50强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务实、择优原则。
第四条 评选对象
口岸服务业50强评选对象为我市有一定规模、诚信守法经营,成长性好、具有标杆作用的从事货代、船代、报关报检业务的口岸服务企业。
第五条 50强设置
根据企业业务类别具体设置为:
(一)综合类企业:指从事包含船代、货代、报关报检业务的企业5家。
(二)专业类企业:主要从事某项业务的企业40家。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30家
(2)船务代理企业5家
(3)报关报检企业5家
(三)成长类企业:业务增长快、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的企业5家。
第六条 评选条件
参评企业必须符合相应的共性条件和具体条件。
第一部分:共性条件:
(一)企业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配有专职财务人员;
(二)公开企业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承诺,无挂靠现象;
(三)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上年及当年度在海关、国检、海事、边检、市场监管、税务、外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第二部分:具体条件:
(一)综合类企业
(1)企业上年度营业额1.5亿元以上,纳税800万元以上,净利润率4%以上;
(2)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上年度代理国际航运船舶800艘次以上,业务量在100万TEU以上或散货年代理量1000万吨以上;
(3)海关、国检、海事A类(级)及以上管理类别,银行信用等级A类以上,海事、边检等查验部门诚信企业;
(4)上年度报关、报检申报差错率在3%以下。
(二)专业类企业
1.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1)上年度代理箱量12000TEU以上,营业额6000万元以上,纳税10万元以上,在省内或省外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揽货点;
(2)至少有一个国家的NVOCC认证;
(3)企业自有A级以上报关行或与A级以上报关行合作,且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报检申报差错率3%以下。
2.船务代理企业
(1)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上年度代理国际航运船舶150艘次以上,代理国际航运船舶年业务量在5万TEU以上或散货年代理量5万吨以上或危险品货物年代理量5万吨以上;
(2)企业上年度营业额50万元以上,纳税3万元以上,净利润率4%以上;
(3)海事、边检等查验部门诚信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类以上;
(4)从事危险品货物国际运输代理的企业在海事的诚信管理中被评为A级。
3.报关报检企业
(1)上年度纳税额10万元以上,年进出口报关量3万票以上,报检单量1000单以上;
(2)海关、国检A类(级)及以上管理类别;
(3)上年度报关、报检申报差错率在3%以下。
(三)成长类企业:
(1)企业上年度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纳税5万元以上,净利润率4%以上;
(2)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在15%以上;
(3)企业商业模式特色鲜明,行业内口碑好、创新性强。在供应链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成效突出。
第七条 评选实施
宁波市口岸服务业50强评选工作在口岸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口岸打私办牵头,宁波海关、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市场监管局、市国税局、市外管局、有关行业协会、宁波航运交易所等单位参与,市口岸打私办设立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审核及评定具体工作。
第八条 评选时间
2014年9月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
第九条 评选程序
50强评选的基本程序为:企业申报或行业协会推荐、初步筛选、综合评审、发文公示、宣布结果。
(一)企业申报。凡符合参评条件的企业,可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在2014年10月1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统一报送网址:(www.nbse.net.cn)(联系人:白雪飞,电话:87186573,手机:15057407298。赵菁:电话81852550,手机:13586568863。)
1.《宁波市口岸服务50强企业申报表》电子文本。
2.企业简介电子文本。
3.企业证照复印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各种资质证书或许可证照等)。
4.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成长类企业需提交可证明企业创新能力、营销网络等内容的获奖、荣誉证书或相关材料。
6.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二)初步筛选。评选工作小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分标准打分,提出初选企业名单,发送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征求意见。
(三)综合评审。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企业进行综合评审,取得分靠前的50家企业为50强公示企业。
(四)发文公示。对入选“宁波市口岸服务业50强”的企业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口岸办审定。
第十条 结果运用
(一)入选“宁波市口岸服务业50强”的企业由市口岸打私办、市口岸协会负责发文公告、颁发证书及授牌。
(二)评选结果在有关媒体、网站发布并在《宁波口岸白皮书》上登载。
(三)各口岸部门应结合实际向入选的“宁波市口岸服务业50强”企业提供有关支持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
(四)结合宁波口岸发展目标及发展需求,组织50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开展务实性培训,促进企业向国际化、高端化、现代化转型发展。
第十一条 监督管理
(一)参评企业必须如实申报,有虚假申报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已入选为50强企业的,取消其50强企业资格。
(二)实行动态管理。“宁波市口岸服务50强企业”有效期为二年,在有效期内,入选企业有违反本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50强资格,收回匾牌。
附件:1.宁波市口岸服务50强企业申报表
2.宁波市口岸服务50强企业认定评分标准
附件一:
宁波市口岸服务50强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 | 注 册 号 | |
所在地 | | 成立日期 | |
企业类型 | | 注册资本 | | 登记机关 | |
经营范围 | | 申报类型 | |
法定代表人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主管负责人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联 系 人 |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
邮 编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企业简介 | (可附页) |
初审 意见 | (盖章 ) 年 月 日 |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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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宁波市口岸服务业50强认定评分标准
一、综合类企业
(一)年营业额(14分)
企业上年度营业额达到1.5亿元得10分,超过1.5亿元,每增加1亿元加0.5分。
(二)年纳税额(15分)
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到800万元得10分,超过8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加1分。
(三)净利润率(14分)
企业上年度净利润率达到4%得10分,超过4%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
(四)年代理船舶量(14分)
企业上年度代理国际航运船舶达到800艘次得10分,超过800艘次每增加100艘次加1分。
(五)年代理货量(14分)
企业上年度业务量达100万TEU或散货年代理量达1000万吨得10分,超过100万TEU每增加50万TEU或超过1000万吨每增加500万吨加1分。
(六)报关报检差错率(13分)
企业上年度报关、报检差错率达到3%得10分,低于3%报关差错率每低0.5个百分点加0.5分,报检差错率每低0.5个百分点加0.5分。
(七) 信用等级(16分)
同时适用海关、国检、银行信用等级A类(级)以上管理类别、海事、边检等查验部门诚信企业得10分,银行资信等级,AAA等级加2分,AA等级加1分。检验检疫信用级别,AA类加2分。企业海关类别,AA类加2分。
二、专业类企业
(一)船务代理企业
1.年营业额(18分)
企业上年度营业额50万元得10分,超过50万元,每增加5万元加0.5分。
2.年纳税额(18分)
企业上年度纳税达3万元得10分,超过3万元,每增加1万元加1分。
3.净利润率(18分)
企业上年度净利润率达到4%得10分,超过4%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1分。
4.年代理船舶量(17分)
企业上年度代理国际航运船舶达到150艘次得10分,超过150艘次每增加50艘次加1分。
5.年代理货量(17分)
企业上年度业务量达到5万TEU或散货年代理量达到5万吨得10分,超过5万TEU每增加5万TEU或超过5万吨每增加5万吨加1分。
从事危险货物国际运输代理的企业危险品货物上年度代理量达到5万吨得10分,超过5万吨每增加5万吨加1分。
6.信用等级(12分)
同时适用银行信用等级A类以上,海事、边检等查验部门诚信企业或从事危险货物国际运输代理的企业在海事的诚信管理中被评为A级得10分,银行资信等级,AAA等级加2分,AA等级加1分。
(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
1.年营业额(17分)
企业上年度营业额达6000万元得10分,超过6000万元,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
2.年纳税额(17分)
企业上年度纳税达到10万元得10分,超过10万元每增加5万元加1分。
3.年代理箱量(17分)
企业上年度代理箱量达12000TEU得10分,超过12000TEU每增加1000TEU加1分。
4.揽货点(17分)
在省内或省外设有两个揽货点得10分,超过2个每增加1个加1分。
5.报关、报检差错率(16分)
企业上年度进出口报关、报检申报差错率达到3%得10分,低于3%报关差错率每低0.5个百分点加0.5分,报检差错率每低0.5个百分点加0.5分。
6.信用等级(16分)
同时适用海关、国检、银行信用等级A类(级)以上管理类别或海事、边检等查验部门诚信企业得10分,银行资信等级,AAA等级加2分,AA等级加1分。检验检疫信用级别,AA类加2分。企业海关类别,AA类加2分。
(三)报关、报检企业
1.年报关量(20分)
企业上年度进出口报关量达到3万票得10分,超过3万票每增加1千票加1分。
2.年报检量(20分)
企业上年度报检量达到1000单得10分,超过1000单每增加500单加1分
3.年纳税额(20分)
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到10万元得10分,超过10万元每增加5万元加1分。
4. 报关、报检差错率(21分)
企业上年度进出口报关、报检差错率达到3%得15分,低于3%报关差错率每低0.5个百分点加0.5分,报检差错率每低0.5个百分点加0.5分。
5. 信用等级(19分)
同时适用海关、国检A类(级)以上管理类别得15分,检验检疫信用级别,AA类加2分。企业海关类别,AA类加2分。
三、成长类企业
(一)年营业额(20分)
企业上年度营业额达2000万元得10分,超过2000万元,每增加2000万元加1分。
(二)年纳税额(20分)
企业上年度纳税额达到5万元得10分,超过5万元每增加5万元加1分。
(三)净利润率(20分)
企业上年度净利润率达到4%得10分,超过4%每增加2个百分点加1分。
(四)主营业务收入增幅(20分)
企业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达到15%得10分,超过15%每增加2个百分点加1分。
(五)企业商业模式特色鲜明,行业内口碑好、有创新。在供应链管理、市场拓展等方面成效突出为加分项,每增加一种创新模式加3分,拓展一个市场加2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备注:以上各项累计分值超过相应最高分值的,作为附加分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