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外贸管理

来 源:市口岸办 发布时间:2015-07-17 15:56 点击次数:
  外贸管制是“对外贸易管制”的简称,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和对内对外政策需要出发,在遵循国际贸易有关规则的基础上,对本国的进出口活动采取的或禁止、或限制、或鼓励的各种贸易政策、制度或措施的总称。
  
  ①基本出发点:实现一国对内对外政策目标
  
  ②贸易管制是国家管制;
  
  ③贸易管制是政府的一种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为;
  
  ④贸易管制所涉及的法律制度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
  
  外贸管制的内容可以概括为:“证”、“备”、“检”、“核”和“救”。 “备”:对外贸易经营资格的备案登记。“证”:即货物、技术进出口的许可,主要是指进出口许可证件。 “检”:即商品质量的检验检疫、动植物检疫和国境卫生检疫,简称为“三检”。 “核”:即进出口收、付汇核销。“救”:贸易管制中的救济措施,主要包括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
  
  外贸管制的实现途径
  
  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目标是以对外贸易管制法律、法规为保障,依靠有效
  的政府行政管理手段来最终实现的。
  
  1、海关监管是实现对外贸易管制的重要手段
  
  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是通过国家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发放各类许可证件,最终由海关依据许可证件及其他单证(提单、发票、合同等)对实际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
  
  着力“单”(包括报关单在内的各类报关单据及其电子数据)、“证”(各类许可证件、相关文件及其电子数据)、“货”(实际进出口货物)这三大要素。
  
  2、报关是海关确认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先决条件
  
  强调“单单相符”、“单货相符”、“单证相符”和“证货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