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对外开放存在的问题

来 源:市口岸办 发布时间:2015-07-17 15:56 点击次数:
  口岸是我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在扩大国际经贸交流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长期制约口岸发展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影响了口岸功能的提升和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应当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当前,口岸开放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缺乏完备的综合管理法律保障。主要表现为:国家口岸管理缺乏上位法,各口岸查验单位业务职责界定交叉与空位并存现象十分突出;国家口岸办设在海关总署,但地方口岸办设置分布在商务、外事、旅游、交通、发改等诸多部门,且多为部门内设处室。这种口岸管理机构设置多样化和机构职能不健全的现状,导致口岸协调机制弱化、权威不足以及障碍多、难度大等诸多问题,管理体制亟待理顺。
  
  二是缺乏动态调整的口岸设立标准。在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国家原有口岸开放所需查验配套设施建设的标准已经不符合形势要求,新的标准却迟迟未能出台。而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防等口岸查验单位各自出台了相关设施建设标准,且在具体执行过程中相互攀比,导致口岸配套设施建设成本不断攀升。为了实现口岸开放,本来应该由查验单位配备提供的配套设施,地方政府不得不自行承担。
  
  三是缺乏配套的业务发展联动机制。入世之后,中国经济开放度迅速提高,但承担国门任务的口岸查验机构编制明显不足,由于国家层面没有建立查验机构人员编制数量与口岸业务量、关税收入金额等量化指标相挂钩的联动机制,部分查验机构更多地强调要求增加编制与口岸开放、提供协管人员或加班经费等事项挂钩,地方政府的口岸开放和管理成本越来越高。
  
  四是缺乏高效的审批一体化机制。按照现行国家口岸管理规定,口岸开放(包括临时开放)必须征得大军区及其相关兵种主管以及省军区的同意,在征求市、省和国家 3 个层面 4 个查验单位 10 多个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再报经国务院批准,之后还要通过省级预验收和国家级正式验收同意才能实现口岸开放,开放口岸的审批流程中部门多、环节繁、周期长、效率低,已经难以保障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
  
  五是缺乏畅通、高效、共享的信息平台。国务院要求建设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为主,逐步向相关物流商务服务延伸的大通关、大物流、大外贸的统一信息平台,并且要把电子口岸建设成为具有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和“一站式”服务等功能、集口岸通关执法管理及相关物流商务服务为一体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各地按要求将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电子口岸建设,但由于缺少权威协调和整合手段,地方电子口岸平台与查验单位的平台很难做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始终停留在纸面上、口头上,难以真正实现一个“门户”入网、一次认证登录、“一站式服务”和降低通关成本等功能的发展目标,口岸大通关建设中信息“孤岛”问题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