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事局——净化航运代理谋求可持续发展

稿件来源:宁波海事局

发布时间:2015-09-2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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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运服务代理在航运业的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通过与航运经济“同呼吸共命运”的成长,航运服务中介及代理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国航运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目前,宁波地区航运服务企业包括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船员中介等在内,经营业务范围涵盖船舶进出港签证、危险品进出口申报、船员培训、港口建设费代征等。但由于缺乏准入门槛及行业标准,加之近年来航运市场低迷所造成的无序竞争,宁波辖区航运服务代理业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 
    为促进宁波航运服务代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宁波海事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贯穿诚信管理理念,把对辖区航运业中介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作为辖区水上安全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 并将代理诚信管理制度的构建列为水上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
    在航运公司及船舶管理方面, 宁波海事局已连续9年开展辖区航运公司及船舶信用管理,对辖区150余家航运企业900余艘船舶实施基于信用管理基础的差异化管理, 进一步激发宁波地区航运企业活力,推动辖区航运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质的提升。2014年,宁波地区共有3家航运公司荣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安全诚信公司”称号,占全省数量的一半。
    随着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代理行业活力持续增加, 宁波海事局对代理行业的活动管理逐渐转入事中事后监管。自2012年起,在辖区试点开展船舶代理单位及人员的诚信管理的制度,对代理单位信息备案、海事业务申报、规费缴纳、安全信息传递等活动制定了指导规范,强化代理行业自律, 提升海事监管服务效能。2014年全面启动了辖区航运服务中介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诚信管理的相关研究工作,推出了统一的诚信评选标准及分级奖惩管理措施,开展了年度辖区国际船舶代理企业信用评定工作。
    宁波海事局建立和推行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公正透明、奖惩分明的诚信管理措施,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从而促进整个水上安全监管格局的改善。整合通航、船舶、危防、船员、费收类等业务各自对于船代、货代、船员中介的诚信管理做法,形成统一的诚信管理监管服务标准;综合运用海事监管、便民举措并借助宁波海事局“三网一博一微”等管理手段, 根据中介代理机构和人员的诚信状况实施分级管理,引导鼓励企业开展内部自律。
    宁波海事局建立健全辖区航运公司、船舶、航运服务中介机构诚信管理机制后,从全新的角度促进了船舶代理市场规范和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使航运市场秩序更加公平有序,船舶通关效率大大提高, 在服务于宁波国际强港建设的同时提升了海事监管成效及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