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宁波市口岸管理和服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口岸开放管理、口岸信息化建设、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口岸综合服务、口岸高质量发展促进保障机制等5方面工作进行规范。
口岸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户,是对外交往和经贸合作的重要桥梁,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宁波口岸对外开放40多年以来,我市充分依托港口优势、开放优势、机制创新优势和口岸服务优势,口岸各项业务发展迅速,口岸管理和服务环境的优化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口岸在畅通经济循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方面的战略性、基础性、枢纽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同时,在我市日常口岸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中,缺乏一个系统、全面的规范性文件。2019年2月1日,浙江省首部规范和促进口岸事业发展的政府规章《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正式施行,为我市优化口岸管理和服务提供了上位法依据。
“制定《细则》是宁波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锻造港口硬核力量的具体举措,也是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重要支撑。宁波口岸历经40多年的发展,年进出口贸易额占全国的比重超过二十分之一,口岸管理和服务已经处于能级提升的关键时期。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打造“世界一流口岸”,对口岸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质量,尤其是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市口岸办负责人介绍。
2019年起,市口岸办牵头启动《细则》编制的前期工作。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制度梳理,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口岸工作的新要求,结合宁波口岸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实际,推动《细则》编订工作。
市口岸办负责人介绍,《细则》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体现依法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细则》对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布制度、口岸数据共享机制、口岸中介机构管理、口岸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都进行了规范,这些规定都有国家、浙江省和宁波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作为上位法依据,与上位法一脉相承,有助于我市口岸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有助于我市进一步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口岸营商环境。
二是比较系统全面。《细则》覆盖了口岸开放管理、口岸信息化建设、口岸营商环境优化、口岸综合服务、口岸高质量发展促进保障机制等各个方面,既贯彻了《浙江省口岸管理和服务办法》,又结合宁波实际,对口岸开放规划编报流程等具体工作进行了细化落地,有比较强的实操性。
三是注重总结提炼。结合形势发展需要,《细则》对宁波口岸40年发展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固化提升。比如,宁波在全国率先实现口岸通关一站式作业平台实体化运作,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海空港通关中心、国际邮件互换中心等平台承担了全市主要的口岸通关作业量,为全市外贸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细则》提出,要充分发挥这些线下平台的作用,并强化线上线下平台数据互联互通,提供便捷高效的口岸通关服务。
四是有明显宁波辨识度。中国(宁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口岸诚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建设、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和国际卫生港建设等工作,宁波都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细则》都有体现,具有明显的宁波特色。
五是坚持数字化引领。立足于提供便捷高效的口岸通关服务,对强化口岸科技应用、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加快宁波“单一窗口”建设等事项作出规定,为口岸领域数字化改革提供了遵循。
“下一步,我们将以打造世界一流强港、建设世界一流口岸的‘双一流’标准,充分发挥全市口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牵头作用,抓好《细则》的贯彻落实,通过口岸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来提升口岸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充分发挥口岸工作在打造港口硬核力量、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中的窗口示范作用。”市口岸办负责人说。
据悉,《细则》将于2021年6月20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