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委托,对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行政资产租赁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高正代咨[2022]第1060号
二、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行政资产租赁管理服务项目 | 三年 | 详见“第五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 30万元/年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
(三)投标人不得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勿个人或支付宝汇款。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 “标书费”)。
开户名称: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 03003606038
提示: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438208792@qq.com),并电话0574-87727358确认报名事宜。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6时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法人章后的复印件及word电子版发送至438208792@qq.com。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该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11月 09 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①采用现场递交方式的,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开标室(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②采用邮寄递交方式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代理机构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收件人:朱宇超 联系方式:13250960121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B座10楼
联系人:朱宇超、陈懿倩
联系电话:0574-87727358、1325096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