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2021年度“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建设考评结果的通报》,市口岸办被评为“2020—2021年度市级文明机关标兵单位”、“市级清廉机关建设先进单位”和“市级文明机关建设先进单位”。
自2020年以来,我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讲话精神,以“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创建为牵引,积极打造建设世界一流口岸,服务世界一流强港“双一流”党建品牌,以高质量机关建设助推口岸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锻造“硬核”力量,扛起使命担当,以实际行动争当“重要窗口”口岸模范生。
今后,我办将以此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纵深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建设,踔厉奋发,唯实惟先,以一流作风建设世界一流口岸,以一流环境服务世界一流强港,用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