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宁波国际航运物流产业集聚区(下称集聚区)的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更好发挥集聚区资源集聚及产业引领的核心地位,助力世界一流强港和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决定开展集聚区品牌推介工作,拟通过询价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工作要求
收集集聚区相关数据资料,对集聚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能够全面反映集聚区建设成果、特色元素、区位优势,具备集聚区品牌对外推介展示功能的各类媒介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演示文稿、宣传图册、推介文案等。
(二)图册印刷要求:彩色印刷,尺寸A4,封面用纸270克超白伯爵,内页用纸200克铜版纸,不少于20页,精装装订,共200册。
(三)项目完成后,后续可根据采购单位需要,对演示文稿、宣传图册、推介文案等各类媒介素材提供最高不超过3次内容更新服务。
(四)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报价文件
(一)文件内容
1.机构简介。
2.法人营业执照。
3.报价(费用构成)。
4.服务承诺。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宜。
(二)相关要求
1.报价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单位具有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信息咨询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或机构。
3.报价包含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的人工费、材料费、管理协调费、风险费用、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报价控制在10万以内。
4.积极响应委托方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按时参加委托方要求的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会议、交流活动。
5.报价文件原件1份、双面复印件3份密封包装,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三、文件递交
(一)递交时间
2023年10月31日17:00前,超过截止时间递交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
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8012办公室。
四、项目评审
宁波市口岸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对评估方案、报价、服务承诺、项目人员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审情况,从满足服务要求与实际需要的单位中择优选取服务商。
联系人:孟老师 电话:89381772
宁波市口岸办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