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2024年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试点中工作数据的准确性,确保中央财政预拨我市试点经费安全和规范使用,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试点资金进行审计。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宁波市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甬口岸〔2016〕45号),对于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进行免除。年均数据量7万条左右。
二、审计目的
保证我市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检查免除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审计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免除的吊装移位仓储费用。
四、审计内容
审核免除费用的数据是否符合宁波海关提供的查验没有问题的数据;审核免除费用的金额是否符合《实施细则》的结算标准;每季度审核一次,出具正式报告,为资金拨付前审批提供依据;审核资金拨付单位拨付情况。具体如下:
1.审核“查验无问题免收费系统”比对结果为“免费”的工作数据与宁波海关提供“无问题”数据的一致性。
2.审核免除金额与《实施细则》中对应结算标准的一致性。
3.每季度的第一个自然月完成上一季度资金审核。及时反馈、核实存疑数据,并与口岸经营服务单位完成确认。及时出具正式审核意见,为资金拨付前审批提供依据。
4.审核资金拨付单位实际拨付金额与审定金额的一致性。
五、项目预算
最高限价为9.35万元。
六、相关要求
1.响应单位须为“政采云”平台审计服务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
2.请根据项目情况进行报价,于4月22日17时前将报价清单(需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同类型项目情况(如有请提供)报送我办。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或逾期报价的则不予受理。
市口岸办
2024年4月17日
(联系人:俞老师 电话:89187473 邮箱:304309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