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对外开放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确保人员和交通工具正常出入境,维护口岸安全稳定,拟对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进行明确,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传真:0574—89187476;
2.邮寄地址:鄞州区昌乐路266号宁波国际航运服务中心8012室(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口岸一处);
3.联系电话:马老师,0574—89187482;
4.反馈意见时间:2026年6月24日—7月2日。
附件: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宁波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关于明确宁波航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