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就采购2022年度宁波市口岸领域企业信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概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年度 | 预算价 |
01 | 2022年度宁波市口岸领域企业信用评价项目 | 1 | 2022 | 25万元 |
二、合格的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三)不得转包、分包;
(四)在宁波市口岸领域具有较大的知名度,荣获信用相关类奖项优先;
(五)承接过信用评价类相关项目优先。
三、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5日17:00(北京时间)。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函》提交至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反走私处,邮寄提交报名函的,应当保证报名函在此时间点前签收,逾期提交的不再具有参与投标的资格。所有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一正四副)于2022年7月1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会议室(宁波市国际航运服务中心8楼)。
四、获取投标文件
完成投标报名后,由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联系人向报名供应商发送《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五、投标报价和货币
投标报价:所有工作内容的费用(包括验收费)均包含在投标价中。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六、其他事项
采购人: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联系人:詹老师
联系方式:89187469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昌乐路266号
附件:2022年度宁波市口岸领域企业信用评价项目投标报名函.docx
宁波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